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刑事诉讼 > 正文

男子谎称承接开票业务诈骗13万元

日期:2020-11-20 17:45:54 来源:法制网 热度:833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唐荣 通讯员焦雪珂 王敏华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福永派出所接到邓先生报警,称其被朋友张某骗了131930元。

据了解,邓先生是某工程公司的一名员工,张某为工地的“包工头”。因工作业务往来,邓先生结识了张某,一来一往,邓先生与张某逐渐熟络了起来。

9月初,邓先生在报销款数上遇到了一些难题,便与张某提及此事。邓先生有一笔13万余元的工程款,需要通过他人公司账户接收,开具公司凭条才可报销,而邓先生合作的大部分是“包工头”,上哪儿去找正规公司开具凭条呢?这时,张某主动提起他的“堂哥”汤先生,张某称,其“堂哥”是某广告公司的老板,可将13万余元汇至账户,开具凭条之后,再将13万余元返还给邓先生。张某的热情“帮忙”及多日的相处,让邓先生深信不疑,便将131930元资金转至张某提供的“堂哥”账户。可令邓先生没想到的是,前脚转钱,后脚张某便把邓先生的联系方式拉黑。在多次联系张某未果后,邓先生终明白被骗,遂报警。

接警后,福永派出所民警陈精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追踪发现,张某已离开深圳。办案过程中,民警获取了张某家人的联系方式,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希望张某的家人劝说张某归案。功夫不负有心人,11月4日,嫌疑人张某主动到福永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嫌疑人张某因手头资金紧缺,便起了诈骗邓先生工程款的心思,所谓的“堂哥”汤先生只不过是张某在合作中认识的客户。张某游说汤先生,如答应帮忙开具公司账户凭条,事成之后汤先生可扣除7000元的税钱。但是,张某在拿到钱后立即赶往江西老家,消失匿迹,并将诈骗的钱财用于还债务、结工人工资及个人消费。

目前,嫌疑人张某因涉嫌诈骗被宝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36186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