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刑事诉讼 > 正文

司机捡到毒品后贩卖获刑8个月

日期:2021-12-10 19:46:10 来源:法制网 热度:613 ℃

法治日报讯 记者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龚楚楚 出租车司机在车内捡到毒品后,贩卖牟利。近日,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出租车司机武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0年6月初,武某某在其驾驶的出租车内捡到乘客遗失的一小包毒品海洛因,其后私自放置于出租车内,未主动将毒品交到公安机关。6月14日,吸毒人员贺某某承租武某某出租车前往乡下。当天15时许,该出租车行驶至溆浦县城某小区门口时,贺某某欲购买毒品海洛因吸食,便询问武某某是否知道哪里可以买到毒品。武某某遂拿出于车内捡到的毒品海洛因,并以100元的价格卖给贺某某。6月15日12时30分,武某某经民警口头传唤后,如实供述其贩毒事实。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87621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