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6 16:28:15 来源:法制网 热度:1911 ℃
记者黄辉 通讯员李铭 无良农户为牟取非法利益,竟打起了野天鹅的主意。近日,江西南昌市新建县检察院办理了一例鄱阳湖农户非法收购出售野天鹅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经查,陶某琛、陶某浪、周某谷分别为鄱阳湖区新建县昌邑乡曹会村人和高周村人。今年2月18日,三人合伙共同出资,以每只500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了26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天鹅(活体),然后以每只950元的价格转手倒卖。经鉴定,被收缴的26只(20只活体、6只死体)鸟均为鸟纲雁形目鸭科天鹅属的小天鹅,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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