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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韩庄村两委干部违纪问题剖析

日期:2016-06-24 10:03:38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713 ℃

“只考虑到村干部在基层工作比较辛苦,借外出考察的名义让大家出去放松放松,却因此违反了党规党纪。”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邢庄乡韩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韩四林、村委会原主任韩兰亭在接受调查期间追悔莫及。

2015年7月,尉氏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邢庄乡韩庄村存在干部收入不公开、任意挥霍公款等问题,于是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2013年10月24日,韩四林、韩兰亭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经集体讨论决定到江苏江阴华西村、广西桂林芦家村学习新农村建设先进经验,费用由村里支付。10月30日至11月4日,韩兰亭带领村组干部一行9人到江苏江阴华西村参观学习半天后,先后到无锡三国影视城,桂林漓江、象鼻山等景点游览,最后到芦家村进行了参观学习。此次外出费用共计39885元,以白条入村账报销。

2014年8月25日,韩四林、韩兰亭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决定到兰考、红旗渠、西柏坡学习。韩兰亭带领一行12人在兰考焦裕禄陵园、红旗渠、西柏坡参观后,8月31日至9月3日,在北京游览了故宫、颐和园、长城等多个景点。此次外出费用共计58956元,以白条入村账报销。

最终,尉氏县纪委给予韩四林、韩兰亭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违规报销费用98841元。

花公家的钱游山玩水,以为披上学习考察的隐身衣就能瞒天过海,却在群众的监督之下露出原形,难逃纪律的惩处。借学习考察的“公事”,享公款旅游之“私利”,损害了公家的利益,在群众之中造成不良影响,这种歪风要不得。(河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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