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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日期:2016-08-14 16:53:11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908 ℃

曲靖市沾益县花山街道大树屯社区干部私分修路工作经费问题。大树屯社区党总支原书记付保得与居委会原主任张护刚以发加油费的名义,将修路工作经费6000元私分,二人各得2000元,居委会副主任兼文书何树荣、居委会报账员何发斌各得1000元。四名社区干部私分工作经费的行为已违反了廉洁纪律。2016年3月25日,沾益县花山街道纪工委给予付保得、张护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何树荣、何发斌党内警告处分。(云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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