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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政协副主席邓炳球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14-03-25 22:31: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热度:2392 ℃

邓炳球(资料图)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南粤清风网”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惠州市政协副主席邓炳球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给予邓炳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邓炳球在惠州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收受巨额红包礼金;道德败坏。

邓炳球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给予邓炳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邓炳球档案

    邓炳球,男,广东惠东人,汉族,1957年10月生,惠州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 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月后惠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九届惠州市委委员,惠州市六、七、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九、十届惠州市人大代表 ,十届惠州市政协委员。2013年11月3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1974年9月后,在惠东县白花莆田中学任教;

1976年3月后,任惠东县白花公社(区)党委办资料员、林业助理、团委副书记;

1984年8月后,任惠东县白花镇党委宣传委员(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参加惠州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大专班学习并毕业);

1988年5月后,任惠东县松坑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1989年2月后,任惠东县松坑乡党委书记;

1991年8月后,任惠东县大岭镇党委书记(期间:1995年5月起享受副县级待遇);

1995年11月后,任惠东县宣传部副部长、宣教系统党委副书记(保留副处级);

1996年12月后,任中共惠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1998年3月后,任中共惠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9年11月后,任中共惠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3年3月后,任惠阳市委副书记、惠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03年4月后,任中共惠阳市委副书记、惠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3年6月后,任惠阳区委副书记、惠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2007年2月后,任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2007年6月后,任中共龙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年2月后,任惠州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0年1月后,任惠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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