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08 09:27:17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075 ℃
2017年6月5日,师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副局长李华、赵鹏飞和办公室主任赵友平,3人在师宗县某酒店KTV消费1380元,并通过开具餐饮发票方式在单位进行报销。2017年10月,师宗县纪委对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2017年11月,李华、赵鹏飞、赵友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消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5356058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