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18 22:57:07 来源:法制网 热度:2552 ℃
2013年9月15日,宁武县法院给6名院领导、13名中层干部、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和2名法庭工作人员违规配备总价值20余万元的办公设备。该院院长荣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副院长陈建生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被分别诫勉谈话;违规购置的办公设备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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