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贵阳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审核科科长饶可庆帮助违法建筑获得征收补偿、受贿188万元获刑十七年

日期:2014-04-19 21:54:53 来源:金黔在线 热度:2781 ℃

    18日,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召开“拆违控违”案件公开宣判大会,对曾传秀、饶可庆进行了公开宣判。帮助违法建筑获得征收补偿、受贿188万元,饶可庆将被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受贿、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千余万,曾传秀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

饶可庆于2012年2月起任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审核科科长。

曾传秀于2012年5月7日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副镇长。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5252333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