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07 22:24:46 来源:法制网 热度:2531 ℃
张某在担任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阴阳赵镇古城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政府管理石武高铁建设和西城区开发建设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村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将拨付给古城村的工作经费4.8万元私分,并用于其个人日常花费。今天,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有悔罪之意,并有自首、立功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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