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安下村原党支部书记叶德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期:2021-01-28 21:59:28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21 ℃

日前,温州市瓯海区纪委区监委对瓯海区娄桥街道安下村党支部原书记叶德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叶德忠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在协助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经营管理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财物;在村集体事务管理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数额较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叶德忠身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叶德忠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叶德忠简历:

叶德忠,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温州市人,初中文化程度,201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年2月至2012年8月  娄桥街道安下村村委会主任

2012年8月至2014年3月  娄桥街道安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14年3月至2020年8月  娄桥街道安下村党支部书记

2020年6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年8月  被开除党籍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8980603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