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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廉署起诉法团前司库诈骗秘书服务费十六万五千元判刑

日期:2021-06-29 17:45:08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547 ℃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深水埗住宅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法团)前司库,伪称聘用一名兼职文员以诈骗法团支付服务费长达接近十四年,涉款共约十六万五千元。被告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后被判刑。

谭炳焕,七十九岁,长沙大楼法团前司库,被判入狱三个月,缓刑两年。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表示,被告有计划地安排诈骗勾当,勾当历时长并违反诚信,但信纳被告曾为该法团执行相关秘书工作,以及考虑到他承认控罪及有悔意,愿意向法团归还全款,遂判他缓刑。

被告今日承认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自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八年中出任长沙大楼法团司库。根据法团的政策,法团成员执行法团职务不会获发薪金或津贴。

该法团于二零零三年九月决议通过雇用一名兼职文员处理秘书事务,一名声称由被告介绍的人士获聘。法团自此每月向该兼职文员发放一张一千元支票作为秘书服务费。

于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期间,该法团支付秘书服务费共约十六万五千元。

廉署调查显示,该名看来获法团聘任的兼职文员,其实是被告虚构出来的人物,有关秘书工作由被告负责处理。被告签署确认兼职文员收妥秘书服务费,但自己收下有关费用,并将款项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口,或属于其家庭成员但由他操作的银行户口。

长沙大楼法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律师顾佩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古雅姬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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