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7 23:49:35 来源:中新网 热度:1967 ℃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中市警察局黄姓巡佐在2010年任职时申报某天的超勤加班费,浮报2个小时,诈领478元(新台币,下同)遭检举,台中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将他起诉。
台中地检署今天(21日)公布的起诉书指出,台中市警察局丰原分局(改制前为台中县警察局丰原分局)警备队黄姓巡佐,在2010年10月某天上班10个小时,仅可申报2小时的超勤加班,但他却在申报超勤加班时填写4小时,诈领2小时的超勤加班费478元。
案经检举,台当局“法务部调查局”中部地区机动工作站侦办。台中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将黄姓巡佐起诉,并以犯罪所得在5万元以下,请求减轻其刑。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15273188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