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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日期:2014-08-18 23:15:09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2469 ℃

    1.天水市秦州区中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董淑珍、石小勇、吴小欣、李爱爱,重新街社区工作人员毛丽霞、张爱丽、贾彦霞、吴秀琴等人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居民贾某某一家冒领低保金。以上8名工作人员受到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2.庆阳市环县小南沟乡陈掌村党支部书记刘世怀、村主任吴宗耀,套取整村推进项目、坡改梯项目、社会救助等资金。刘世怀、吴宗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世怀被免去陈掌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3.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寺里田村党支部副书记郭世利,弄虚作假套取危房危窑改造专项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县吹麻滩镇团结社区党支部书记龚怀珍,以办理廉租房等名义向群众收取费用,违规占有廉租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齐家镇干部秦旭龙,冒用群众名义获取少生快富项目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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