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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原书记陈弘平被指曾要求拨款350万修风水工程

日期:2014-08-27 22:57:28 来源:中国青年网 热度:2229 ℃

广东揭阳原书记陈弘平

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案今年4月移送至佛山审理后至今尚未开庭,不过,昨日广州中院审理的一起贪污诈骗案已揭开陈案的冰山一角。

据检方指控,揭东男子林培强被控为了帮陈弘平经营风水宅,与陈一起贪污拨款300多万元并骗取补偿20万元。

村民林培强和书记是老友

来自揭东县的林培强,今年刚满60岁。这位原本普通的村民回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认识了陈弘平。此后陈弘平一路高升并官至揭阳市委书记,只有小学文化的林培强仍是个村民但两人依旧保持往来,几十年交情甚好。

随着陈弘平倒台,林培强的命运也随之发生了改变。昨日,在广州中院,林培强被指控与陈弘平贪污公款300多万元。

据指控,2010年8月,林培强和陈弘平选定揭东县西场镇一处山地供陈弘平建造阴宅、风水工程及农庄。二人商定,由林培强负责承包上述山地和工程建设事宜,陈弘平负责解决工程建设资金。

书记让老友编理由要拨款

指控显示,陈弘平是这样解决资金问题的。2010年10月28日,林培强办妥上述山地承包手续后,陈弘平授意他成立揭东县培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培蓥公司)。之后,陈弘平再要求林培强虚构培蓥农场需要开垦700亩耕地、修建进场水泥路为由,借口支持复垦耕地、加强生态环境整治、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向政府申请补助。

为此,林培强打了两次请示并加盖培蓥农场的公章。陈弘平则将上述请示批转给揭阳市国土局、公路局,督促两局局长尽快拨款。短短几十天,两机关先后拨款350万元至培蓥公司账户。林培强把这些钱取出,用于山路建设和水坝建设支出。

另外,公诉机关还指控,2008年林培强为了骗取政府的扶持资金,隐瞒已经将其所有的示范场转包他人的事实,虚报亩数骗得20万元扶持金。公诉机关指出,林培强这些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诈骗罪。

“他是书记,承诺会还钱”

昨日法庭上,林培强对指控表示认罪并交代了一些细节。在贪污事项上,林培强称,陈弘平很喜欢研究风水。2010年,陈弘平看中涉案地块后,风水先生孙某告诉陈,修建大坝储水,再建些农庄,种些树,这样子就有山有水,此处的风水就能“聚气”。陈听信风水先生的话,把工程建设交给他还让他垫付了很多钱。

当公诉机关质问,为何造工程没有好处还贴钱却还坚持修建时,林培强无奈说;“他是市委书记,我是个农民,没什么文化,他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都是命令我,他承诺我事后会还钱给我的。”

究竟政府拨款350万元用到什么地方去了?林培强称全部用来修路和水坝的建设,但一场大雨冲垮了房屋,导致放在屋里所有的账目和收据都毁了。

辩护律师认为,林在贪污事项中只是从犯,帮助陈弘平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都是陈弘平利用职权获得,林并不知情。

此案尚待择日宣判。

陈弘平简历

陈弘平,原中共广东省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男,广东揭阳市榕城区人,汉族,1954年10月11日生,学历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10月被免去中共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广东省委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共揭阳市二、三届委员会委员,揭阳市二、三、四届人大代表。

1974.12-1976.12 揭阳县渔湖公社凤南大队团总支书记、生产队长

1976.12-1987.12 揭阳县渔湖公社(区、镇)凤南大队(村)党总支副书记、民兵营长、村长兼陈厝村党支部书记;

1987.12-1991.12 揭阳县渔湖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镇党委委员兼党政办主任

1991.12-1993.05 揭阳县龙尾镇委副书记、白塔镇委书记(其间:1992.09-1995.07参加福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3.05-1993.12 揭东县委常委兼白塔镇委书记

1993.12-1994.04 揭东县委常委兼县试验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4.04-1998.04 揭阳市榕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1998.04-1998.08 揭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8.08-2003.06 揭阳市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1999.09-2002.07 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6-2003.08 揭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8-2004.10 揭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4.10-2005.03 揭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5.03-2007.01 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07.01-2008.03 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2008.03-2008.04,任中共揭阳市委书记

2008.04,任中共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0,不再担任揭阳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和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位,另有任用

2012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2013年6月底,广东省检察院对外披露陈弘平因涉嫌受贿罪被批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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