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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诉前物管主任涉嫌使用虚假收支表违《防贿条例》

日期:2023-03-28 17:45:07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776 ℃

廉政公署今日(3月28日)落案起诉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前主任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使用多份载有虚假资料的银行户口收支一览表,就一个屋苑停车场租金存入屋苑业主立案法团(法团)银行户口的日期误导公司,涉款共约27万元。

刘伟堂,59岁,康业服务有限公司(康业)前客户服务主任,被控14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3月3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案发时康业为葵涌葵康苑的管理公司,该居者有其屋屋苑的法团拥有10个出租车位,租户可以现金或支票支付月租。被告是康业客户服务主任,负责收取车位租金,把租金存入法团的银行户口,以及打簿更新银行存摺纪录。

被告涉嫌于2015年2月至2016年4月期间,使用14份载有虚假陈述的银行户口收支一览表,连同相关银行存摺摘录副本,以误导康业有关车位租金存入葵康苑法团银行户口的日期。

廉署早前接获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多笔车位租金存入银行户口的日子,较上述文件显示的日子迟了六天至70天,涉及款项共约27万元。

康业及葵康苑法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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