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7 22:55:39 来源:正义网 热度:4265 ℃
身兼村书记、主任于一身,不思带领村民发家致富,反而借国家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进行补助之机,对村民索取好处费4万余元,占为已有。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以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经查证,该区隆木乡新村支部书记、主任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近三年协助区、乡政府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工作中,以没有指标、打点关系、借钱为由,收拿卡要或截留10多名危旧土坯房改造“辛苦费”、“好处费”共计4万余元。
此案经该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受委托从事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工作的便利,索取他人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罪,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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