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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医院女收费员10年贪污收费款60余万元养家获刑9年

日期:2014-10-14 23:57:40 来源:正义网 热度:1984 ℃

    近日,经群众举报,经涟源市控申科初步核实线索后及时移交涟源市检察院反贪部门侦查终结的被告人胡某,被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罚金十万元。被告席上的胡某,低下了头,双眼无神,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经查实,从2003年1月起至2013年9月,胡某担任洪源医院的挂号室收费员,作为“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她利用收费开票的职务之便,或者直接撕毁发票存根联,或者开票时篡改发票存根联上的金额,交票款时,由于会计和出纳只根据存根联上的金额计算票款,没有去核对存根联的张数,以及与开票联的金额是否吻合,因而达到少交收费款的目的。在近十年的时间内,她共累计侵吞公款63万余元,据为己有。贪污的钱,用于自己和家里的开支,儿子的学费及自己治病等其他支出。

法院根据胡某连续十年内持续犯罪,主观恶性大,但有坦白、立功的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胡某上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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