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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千万巨款潜逃被公诉

日期:2014-10-15 00:00:3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59 ℃

    广西百色某公司出纳员徐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款项1200万余元后携款潜逃。近日,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徐某提起公诉。

被告人徐某,原系百色某公司财务部出纳员。经查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期间,被告人徐某利用其担任该公司出纳员之便,将由其负责保管的5张公司银行承兑汇票面额共7813728元分5次贴现转账。将所得款项的一部分资金用于高利息借给他人使用,另一部分用于买房、买车、买黄金等个人消费。

2013年12月,被告人徐某又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务总监保管的工商银行网银电子钥匙取出,通过公司的工商银行网银帐户分2次转出人民币共4494461.00元,转入其经营的“百色市右江区某建材经营部”帐户上,再将该笔款项全部取出后携款逃匿并挥霍直至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在其身上查获现金人民币54万余元和7千克黄金。经核对,被告人徐某共侵占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12308189.0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利用其担任百色某公司出纳员职务上的便利,将该公司12308189.00元资金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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