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成投集团原董事长吴忠耘受贿4000万 被判死缓

日期:2015-01-09 04:00:15 来源:法制网 热度:1575 ℃

去年底,成投集团原董事长吴忠耘、成都兴蓉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谭建明因受贿罪,陆续被判死缓。7日,成都市检察院公开了两人的受贿清单。其中,吴忠耘除了受贿约4千万外,还收下了两套价值700万左右的别墅。

有关吴忠耘受贿案,成都市检察院公布称:2001年至2014年期间,吴忠耘在担任成都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政府金融办主任、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申请、股权购买、项目合作、解决债务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多人财物人民币1748余万元、港币380万元、英镑180万镑、美元54万元、价值700余万元别墅两套等财物。2014年8月26日,成都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2014年12月9日,吴忠耘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谭建明受贿案,成都市检察院公布称:2003年至2013年,谭建明在担任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833万元、美元38万元、欧元4万元,为他人在工程承包、业务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2014年1月2日,成都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2014年7月4日,谭建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3492315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