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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县民政局纪检组长邓文军受贿20万 被判刑6年罚款3万

日期:2013-12-02 22:03:10 来源:成都商报 热度:2607 ℃

    网曝局长串通多人围标 追踪

    2012年11月,高县建筑承包商陈某在网上公开一段录音,一名男子在和他人商量串通围标工程,陈某举报该男子为高县某局局长邓文军。后经调查证实,录音中的“围标”男子为高县民政局纪检组长邓文军,邓随即被高县纪委调查(本报曾报道)。

    经查,邓文军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现金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9月6日,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邓文军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财产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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