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08 13:43:11 来源:山东人民检察院 热度:7462 ℃

山东潍坊科学技术局原局长李春玲
日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潍坊市原科学技术局局长、党组书记李春玲(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李春玲简历
李春玲,女,1958年12月生,山东安丘,在职研究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潍坊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党组书记。曾任潍坊护理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潍坊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4年11月,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潍坊护理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李春玲(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曲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德市委常委、副市长缪绍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877035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