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08 22:21:16 来源:正义网 热度:2506 ℃
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犯罪和挪用公款罪对该县乌江农村经营管理站周某等三人进行审查起诉。
据悉,周某、李某、钟某三人为吉水县乌江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乌江镇辖区各村委会财务做账及资金代管。今年以来,吉水县农业局将用于巩固退耕还林农民工技能培训的12万余元培训经费下拨到乌江经管站代管资金账户上。但是该镇农经管站站长周某利用职务之便,与辖区内各村委会负责人商量,由经管站拿培训经费的三分之二、村委会拿三分之一,之后便伙同经管站会计李某、钟某三人商量如何做假账。周某等三人通过虚假做账手段套取专项培训经费后将其中的三分之一交给各村委会,剩余的三分之二将近8万元则被周某等三人放在乌江经管站帐外小金库中,而后以过节发福利的名义从中每人领取1万元余元。
此外,周某、李某、钟某等三人还共同利用村级财务管理之便,将代管资金随意支取并借给他人使用,借款金额达50余万元,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目前,本案正在审查起诉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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