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4 16:59:38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73 ℃
一拆违中队协管员刘某利用职务上便利,收受“违章建筑户”贿赂的2.75万元,使其违章建筑顺利施工。日前,刘某被江西省龙南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2014年4月至10月,刘某担任龙南县某乡政府拆违中队协管员,负责查处、拆除违章建筑。期间,其收受“违章建筑户”王某等4户村民共计2.75万元“好处费”,对该4户村民违章建筑不予查处。
该院认定,刘某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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