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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石家庄市桥西区北杜社区居委会委员刘会丽(又名刘三辉)受贿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日期:2013-12-23 00:29:45 来源:燕赵都市报 热度:2592 ℃

    刘会丽在任石家庄市桥西区北杜社区居委会委员期间,协助政府进行城中村改造工作。

    2011年4月,刘会丽在协助办理北杜昊景广场项目过程中,收受北京昊景时代置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经理尚永亮人民币80万元。刘会丽作为桥西区北杜社区居委会委员,在协助政府进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开发商所送资金,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2年6月19日,新乐市人民法院以刘会丽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2012年10月16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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