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贪腐1.7亿元被双开

日期:2013-12-29 21:31:34 来源:新华网 热度:2377 ℃

东莞市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

    广东省东莞市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涉嫌贪腐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湛辉被控涉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970万元人民币,并有9200万元港币、3000万元人民币,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涉嫌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吴湛辉在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期间,利用负责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赖洪中(另案起诉)谋取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的承包经营权,收受赖洪中贿送的人民币4970万元。

    2003年,赖洪中为承包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通过他人牵线结识了吴湛辉,如获承包会将经营所得利润的一半作为好处费分给吴湛辉,吴湛辉表示默许。当年11月,在吴湛辉的支持下,赖洪中以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东莞市环保局工会签订了承包协议。

    自2005年3月至2007年,赖洪中按约共向吴湛辉支付了2150万元好处费,并根据吴湛辉的指示,把上述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至吴湛辉之兄吴湛林实际控制的东莞市莞晟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保管。

    2006年12月,在吴湛辉的支持下,赖洪中再次承包经营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承包期限由2008年延至2014年。之后,赖洪中按约每月支付吴湛辉人民币50万到60万元不等。自2008年至2012年,共支付人民币2820万元。

    另据指控,2006年4月,吴湛辉通过地下钱庄转账1600万元港币,购买香港罗便臣道9号荟萃苑房产及停车位;2011年6月,再次通过他人地下钱庄转账7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黄麻角道88号富豪海湾的房屋及其两个停车场。2007年上半年,吴湛辉曾出借人民币3000万元给赖洪中用于资金周转,后来收回。检察机关认为,吴湛辉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吴湛辉简历

    吴湛辉,男,汉族,1967年出生于广东省东莞市,毕业于暨南大学。1986年参加工作后曾任东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处级)。

    1986年至2002年,先后在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外贸局、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先后任办事员、科员、东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副处级)。

2002年2月至2003年2月,任东莞市石排镇镇长(副处级)。

2003年2月至2003年11月,任东莞市环保局党组负责人、副局长(副处级),主持全面工作。

2003年11月至2007年2月,任东莞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处级)。(期间:2004年12月至2006年12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7年2月至2007年3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正处级)。

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任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正处级)。

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22日,任虎门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12年2月21日,中共东莞市委决定,吴湛辉不再担任虎门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职务,调任中共东莞市委副秘书长。

    2012年10月8日,中共广东省纪委披露,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中共广东省纪委对中共东莞市委委员、原副秘书长吴湛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370212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