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5-15 19:02:3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热度:81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卡德热叶·库完 玉米提江·艾斯卡
5月13日10时,新疆和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辖区国道217线835公里处,开展常态化路面巡逻管控工作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驶状态异常,民警立即依法将其拦停检查。
经核查,驾驶人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更严重的是,他所驾驶的这辆轻型普通货车,早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属于严禁上道路行驶的报废车辆。
据介绍,报废车辆因使用年限长,机件老化严重,刹车、转向、灯光等关键安全性能无法保障。而驾驶人无证驾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遇到突发情况往往无法正确处置。两者叠加,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更给道路上所有交通参与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宋某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依法作出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涉案报废车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编辑:李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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