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7-18 23:02:23 来源:法制网 热度:4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王琦
2026年6月2日23时58分许,一名女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新疆乌鲁木齐市乌昌公路地窝堡立交桥面路段,因恶意别车行为被群众举报。
警务站工作人员及交警相继赶赴现场开展核查。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有明显酒后状态,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1mg/100mL。
面对检测结果,该女子拒不承认自己酒驾。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此过程中,该女子情绪失控,拒不配合警方执法,严重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后续血样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42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该案已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女子以暴力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也已移交属地派出所依法从严处理。
编辑:李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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