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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贪污调查揭上市公司三名雇员诈骗82万元服务费

日期:2023-12-14 15:02:26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283 ℃

廉政公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三名上市公司前雇员涉嫌以虚假陈述诱使该上市公司向两间公司支付授权费及服务费共约82万元。廉署昨日(12月13日)落案起诉三人串谋诈骗。

被告为郑晓东,46岁,骏高控股有限公司(骏高控股)前首席财务官;梁子亨,67岁,骏高控股集团前高级顾问;及张碧霞,57岁,骏高控股前持份者关系经理。

三人同被控两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他们已获廉署准予保释至明日(12月15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

骏高控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骏高健康有限公司(骏高健康)及骏高速运有限公司(骏高速运)为骏高控股的子公司,分别主理健康护理用品及物流服务业务。

三人涉嫌于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期间一同串谋诈骗骏高控股,伪称骏高健康及骏高速运须向两间公司支付一款健康产品的授权费,及协助获取一笔贷款的服务费共约82万元,意图诈骗而诱使骏高控股向两间公司支付款项。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上述两间公司从未与骏高控股达成授权协议,亦与骏高控股的贷款毫无关系。调查亦显示郑晓东涉嫌知悉有关情况仍促使骏高控股向该两间公司支付有问题的款项,而梁子亨及张碧霞实际上操控该两间公司及有关诈骗勾当的犯罪得益。

骏高控股及其子公司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提醒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规并恪守商业道德,以维护不同持份者的利益。廉署会继续协助上市公司提升防贪及企业管治水平,详情可浏览「上市公司商业道德推广计划」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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