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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作用

日期:2021-06-29 19:45:09 来源:法制网 热度:914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美容机构的营业执照上标明主营美甲美睫业务,却开展打耳洞业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违法开展诊疗活动!近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该辖区内多家违法规美容门店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回应人民群众期盼,乌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办案、为民司法为抓手,积极介入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线索,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的积极作用,提升公益监督的重要职能作用,高效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消除影响健康安全隐患

今年3月3日,“全国爱耳日”这一天,乌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向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书。 检察机关查明,该辖区有几家主营美甲美睫业务和从事美发、烫染业务的店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打出招牌,从事打耳洞业务。

为此,检察建议书指出,长期以来,市面上各类生活美容店和小饰品店兼营打耳洞业务的现象普遍存在,因其器械使用和消毒设备不规范,顾客的身体健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导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发生,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店铺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并做好日常监管,防止该类违规行为反弹。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责成专人逐一上门查处违法行为,同时查处了检察建议书中未提及的几家门店,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头屯河检察院收到回复后,经“回头看”,违法开展诊疗活动美容机构的相关广告已经撤下,整改到位。

保障群众出行“脚底下的安全”

“本院在调查中发现,辖区人行道有11处出现井盖缺失或破损事实。井盖缺损的检查井深2米到3米,且在人行道正中的盲道上。除了一处井盖旁有警示锥筒外,其他井口旁均无任何标识。这对过往行人,尤其是盲人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本院认为,缺损井盖若不能及时修复,可能导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发生,造成行人跌落受伤等严重后果。” 3月26日,头屯河检察院向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城市管理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对缺失破损的检查井进行补缺或修复。对暂时不能及时修复的检查井,先设置警示标识,防止过往行人跌落受伤。同时,对采购的检查井井盖进行安全质量评估,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于3月31日联合区委政法委、建设局、园林局、交警大队召集供水、电力、建投、电信等20家单位召开现场会,依照《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检查井设施管理办法》,共同探讨窨井的综合治理工作。 4月27日,头屯河检察院收到城市管理局检察建议回复函,通报了现场大排查成果,除检察建议书要求整改的11处外,自查并已修复整改32处。

核查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月3日,头屯河检察院对辖区外卖网络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信息进行排查,发现有15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档案信息不全或没有提供。检察院认为,此行为违法,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导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发生,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遂向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指出,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网络餐饮服务由于其经营方式的特殊性,消费者无法到其经营场所查看相关食品安全档案信息。依靠互联网第三方平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诚信公示其食品安全档案信息,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

检察院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重点核查,及时依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 接到检察建议书后,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核查和整治,随后将处理结果向检察院进行书面回复。

据介绍,乌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继续聚焦为民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呼声期盼,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持续抓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共同守护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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