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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养猪场变身温泉项目 国土副局长等3人被记过

日期:2015-12-26 16:22:05 来源:法制网 热度:1666 ℃

        

         记者马超 通讯员吴德 6月2日下午,南京市纪委、市督查办发出“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的第13号问责通报,南京市国土局江宁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戚荣建等3名责任人因江宁区一养猪场变身温泉项目而被行政记过。

        4月10日,媒体报道了江宁谷里街道养猪场变身温泉项目问题。经查,该温泉项目位于江宁区谷里街道石坝社区、柏树社区交界地段。

        2007年,南京敏涵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谷里街道石坝、柏树两社区分别签订集体土地租地协议,投资兴建生猪养殖基地。2011年,江宁区整治污染企业,该公司按要求中止了生猪养殖,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2011年10月至2013年9月该公司先后对生猪养殖基地进行改造,修建经营性温泉洗浴项目,其中改建砖混结构休闲用房、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房共占用集体建设用地20.35亩;修建停车场、休闲室、游泳池、展示厅、会议室等设施共占用集体农用地11.73亩。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谷里国土资源所对敏涵公司违法用地行为虽进行了告知并下达了制止文书,但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未能有效制止和查处;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作为违法用地监管主责部门,对谷里国土资源所监管失职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谷里街道作为辖区内国土资源保护的主要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谷里街道办事处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

        通报称,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戚荣建,江宁分局谷里国土资源所所长黄镇,谷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陶杰东行政记过处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对敏涵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依法没收和拆除所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经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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