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当前位置: 法律博客 > 法治资讯 > 行政诉讼 > 正文

福建闽侯检察助力“两江四岸”生态环境保护

日期:2021-06-16 15:45:12 来源:法制网 热度:924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莹 通讯员黄颖

近年来,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国家级生态县和“美丽闽侯”建设目标,注重发挥两大检察职能,强化三个举措,持续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检察工作模式,依托“两山一水”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为闽侯“两江四岸”生态环境提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加强司法打击,形成生态保护高压态势

突出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重点保护植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砂等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守耕地红线、生态底线,保护流域水源、珍稀动植物资源等不受污染和破坏,推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2020年以来,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件14人、提起公诉23件48人,督促立案侦查2件。  深化司法服务,筑牢生态保护法治防线

聚焦闽江水体、小流域、覆绿山体、矿产资源、古树名木等,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综合运用告知函、民事磋商、检察建议、公益保护令、生态修复等多层递进办案模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充分发挥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常态化开展公益巡江活动5次,出台服务保障闽江流域生态环境15条实施意见,助推“两江四岸”环境提升。2020年以来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7件,督促拆除侵占河道违法建筑2座,复垦农用地260余亩。  完善司法修复,增强生态保护实质效果

全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牵头会同多家单位创设虎秀山生态司法修复基地、雪峰山城生态司法修复基地、闽江水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依托“两山一水”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引导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参与生态修复,推动有效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社区矫正、公益诉讼深度融合。2020年以来,共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利用荒山等“补植复绿”760余亩,补填河砂5000多方,投放增殖放流治污鱼苗33万余尾。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313347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