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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非法收受人民币951.5万元 被判处无期

日期:2014-02-19 23:53:14 来源:河南商报 热度:3158 ℃

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

    【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非法收受人民币951.5万元被判处无期】周以忠在担任南阳市委副书记、开封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规划出让、拨付经费及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非法收受人民币951.5万元,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

    周以忠简历

    周以忠,男,汉族,河南驻马店人,1962年8月出生,1985年4月入党,1987年10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6年12月调任开封,历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7年2月担任开封市委副书记、市长。2009年3月,再次当选开封市人民政府市长至今。

2011年5月18日上午,河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周以忠市长确实被“双规”,但具体“双规”时间由于近几天一直在外忙工作并不是很清楚。

    1979.07——1984.07,清华大学机械系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学习

1984.07——1987.10,清华大学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研究生、

1987.10——1989.05,中国第二砂轮厂企管办干部

1989.05——1990.12,中国第二砂轮厂企管办集体企业科科长

1990.12——1992.04,中国第二砂轮厂陶瓷磨具二分厂副厂长

1992.04——1993.06,中国第二砂轮厂厂长助理

1993.06——1993.12,中国第二砂轮厂副厂长、

1993.12——1997.04,河南省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997.04——1998.08,河南省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1998.08——1998.12,河南省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998.12——2001.06,河南省郑州市副市长

2001.06——2003.11,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3.11——2005.01,河南省南阳市委副书记

2005.01——2006.12,河南省南阳市委副书记,南阳市委党校校长(兼)

2006.12——2007.2,河南省开封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7.2,河南省开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9年3月,再次当选开封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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