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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颜承鲁受贿千万终审被判无期

日期:2014-03-17 22:22:14 来源:新华网 热度:2687 ℃

    颜承鲁(资料图)

    记者17日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因涉嫌受贿逾千万元、一审被判无期的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颜承鲁,近日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颜承鲁因涉嫌受贿于2012年5月31日被依法逮捕。一审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至2012年4月,颜承鲁先后担任兰州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期间,被告人颜承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1033.8万元人民币、2万英镑。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颜承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被告人颜承鲁不服,提出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认为,颜承鲁受贿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审定罪处刑及适用法律均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颜承鲁档案

    颜承鲁,男,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因涉嫌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033.8万元,英镑2万元的受贿罪,于2012年5月7日,被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带走“协助调查”。5月17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2月13日开始,在兰州中院受审,检方指控罪名为受贿罪。同年12月25日法院对颜承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扣押在案的赃款,依法没收,收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听判后,颜承鲁声称“这是不折不扣的冤案,我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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