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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原市委常委贪腐获无期 曾为三个情妇安排工作

日期:2014-04-09 22:35:08 来源:新华网 热度:2840 ℃

向商人“借款”敛财、明目张胆收取“好处费”、以经营农场名义“漂白”非法收入、为三个情妇安排事业单位工作、四天报销15.5万元的住宿和餐费……海南儋州原市委常委、秘书长权晓辉利用公权敛财、肆意挥霍公款到了毫不遮掩的地步。

日前权晓辉因贪污受贿1577.5万元,被海南省二中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有个人全部财产。多年来,他利用手中的权力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为个人捞取利益,而相关监管制度却环环失控。

利用公权力织就个人敛财关系网

市委秘书长的职责,是负责协助市委领导处理会议、文电、公务接待等细节性事务工作。任儋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的权晓辉,正是利用工作中与市委主要领导比较接近的优势,利用公权为自己编制了一张“敛财关系网”。

“精明能干”“长袖善舞”是很多干部对权晓辉的评价。事实上,这位很多人口中的“能人”,通过工作把公权化为私利,经过巧妙“勾连”,编织成了一张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的人脉关系网。

为达到索取贿赂敛财的目的,权晓辉借“秘书长”“市委班子成员”的身份到处借钱,既不打欠条,也不约定还款日期,甚至和一些房地产商见一两次面就开口借钱,绝大部分款项到案发时也没有偿还。2012年年底,权晓辉向一位姓范的商人“借款”100万元。范某说:“他是秘书长,跟政府主要领导天天在一起,关系硬,谁敢惹啊?”

据办案人员介绍,权晓辉早年毕业于河南省司法学校,曾在河南省高院任职6年,他非常狡猾,犯罪行为往往借助司机、胞弟或者他人之手完成,自己不留痕迹。

权晓辉先后利用亲属名义注册三家公司分别在2000年、2002年、2012年承包东方市、三亚市、儋州市农村土地共计1979亩土地,承包期都在30年以上,租金最低的每亩仅35元,其中在三亚市红沙镇承包的230亩土地,在2008年被征用获得460万元补偿。

此外,权晓辉利用职务影响,采取先占后租、请乡镇干部从中斡旋等方式,以最长期限、最低价格大肆圈地兴办农场,通过经营农场的方式“洗白”受贿黑金。

更令人瞠目的是,权晓辉利用职务便利,竟将公款报销也作为敛财的一种方式。权晓辉在儋州市任职四年多,接待、差旅、交通、考察等公款消费报销共计404.94万元,其中,接待费用359.58万元,年均80万元。仅2012年10月26日至29日的4天时间,就报销了6.7万元的住宿费和8.6万元的餐费。

经营农场和拥有情妇是公开的“秘密”

权晓辉交待犯罪问题时说,我担任儋州市委常委后,小事不检点,大事不用心,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以个人价值取向和利益得失判断事物,生活日益腐化,放弃了对事业的追求,将主要精力转移到经营农场、炒股、追逐金钱美色等。

在办案人员看来,权晓辉为所欲为的主要原因在于监督缺失。权晓辉借助亲戚的名义四处经营农场、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这些在儋州早就是众人皆知的“秘密”。

权晓辉分别将三名情妇安排在三亚市电视台、儋州市电视台和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原则上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三家事业单位中,两家仅通过单位党组会议后,就为权晓辉的情妇办理入职手续,三亚电视台则甚至直接为权晓辉的情妇办理了入职手续。

在权晓辉任秘书长期间,市政府的财务监管制度形同虚设。一位儋州市政府的知情人说,接待工作“定点接待、统一结算、事前审批”“禁止领导干部和上级到下属单位报销个人支出”等规定,只要有一项执行到位,涉案的近360万元接待费就不会被随意支出。

另外,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主办的节庆赛事活动缺乏专业的评审机构,自由操作空间很大。海口苏伦高娃公司先后承办了儋州市8次赛事,总收入729.3万元,其中利润200万元,向权晓辉行贿达225万元。

十几年前开始受贿却一直仕途坦荡

目前,各地都建立了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但一方面,部分地方的政绩考核内容突出GDP等“显绩”;另一方面,政绩考核与干部使用还没有很好结合起来,存在上级主要领导或“一把手”说了算,考核表格说了算等问题,导致一些干部的贪腐被长期遮盖。

考核表上的“辉煌业绩”,成为权晓辉有效的“伪装马甲”。在2011年儋州市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的干部集中投票中,权晓辉的优秀率竟高达75%。

权晓辉历任三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三亚河西区工委书记、市委常委兼河西区工委书记、儋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早在2002年,他就多次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贿赂。然而,权晓辉的升迁之路却没有受到丝毫影响,直至2013年案发之后,纪检监察机关才查实了此前的不少犯罪事实。

儋州市政府一位干部说,权晓辉的一些贪污犯罪的违法行为,早在任三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时候就曾发生,有关部门也并不是一点都不清楚。权晓辉之所以能被继续提拔任用,说明组织部门的考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海南省委组织部的一位干部认为,在以往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中,由于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够,往往出现“暗箱操作”和各种不正之风,导致一些群众反感甚至民怨颇多的干部能够升迁,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有办案人员提出,反腐败应构建干部提拔的事后追责机制,对那些提拔了“贪腐干部”,有失察责任的领导人也要追究责任。

权晓辉档案

权晓辉,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河南唐河县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专学历,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曾任中共儋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副厅级),兼任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书记。2013年8月,海南省纪委对儋州市委原常委、秘书长权晓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1984.09——1986.07 河南省司法学校学习

1986.07——1991.05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书记员、书记员

1991.05——1992.12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科级书记员

1992.12——1993.12 海南省华合实业发展公司职员

1993.12——1994.05 海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

1994.05——1995.06 海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5.06——1996.04 海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处负责人

1996.04——1997.05 海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综合处负责人

1997.05——1998.11 海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经贸处副处长(1998.02起主持全面工作,其间:1995.09—1997.07在中山大学应用社会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8.11——1999.09 三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1999.09——2000.07 三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0.07——2001.08 三亚市委组织部调研员、副部长(正处级)

2001.08——2001.11 三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

2001.11——2002.09 三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三亚市河西区工委书记

2002.09——2007.01 三亚市河西区工委书记(其间:2002.12 自考海南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2003.03—2003.06在中央党校市县委书记班进修学习;2004.03—2006.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1——2008.12 三亚市委常委兼河西区工委书记

2008.12——2009.03 儋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厅级)

2009.03——2013.08 儋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厅级),兼任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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