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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宁蒗县3村干部贪污救济粮变卖获利分获2至3年刑期

日期:2014-06-10 22:36:36 来源:正义网 热度:2071 ℃

    身为村委会干部,三人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救济粮变卖获利。近日,由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宁蒗县跑马坪乡二村原村委会干部沙某、杨某甲、杨某乙涉嫌贪污案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0年6月份,3名被告人当选村委会干部,分别担任村主任、副主任等职务。在2010年6月份至2013年6月份期间,3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在领取该村的救济粮后,采取少发或者不发的手段,截留救济粮私自变卖。截至案发,3人共截留救济粮23000斤,价值4.7万余元。宁蒗县检察院立案后积极启动追赃程序,已全额追回该案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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