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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主任及母亲承认就开设支薪户口串谋诈骗佣金候判

日期:2021-03-29 17:45:21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174 ℃

廉政公署早前控告一名银行主任及其任职酒楼经理的母亲,透过安排母亲的同事在该银行开设支薪户口,串谋诈骗银行佣金。两名被告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林其锋,三十岁,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客户拓展部主任;及张佩君,五十六岁,金御海鲜酒家(金御)分店经理及林其锋的母亲,同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四月二十日判刑,以待索取二人的背景、社会服务令及感化报告。二人获准以现金保释。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林其锋于案发时是渣打银行的客户拓展部主任,派驻到中环一间分行负责为顾客开设户口。若客户使用新开设的户口支薪,相关薪酬金额将会计入林其锋的业绩,以计算其季度佣金。

林其锋的母亲张佩君是酒楼金御中环分店的分店经理,负责处理前线员工的支薪安排。该酒楼没有规定员工须在某指定银行开设户口支取薪金。

张佩君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一日期间,向三名新加入金御中环分店的同事讹称,他们必须在渣打银行开设户口以收取工资。她又游说一名属下女待应及金御一名茶客,经由林其锋开设户口以促进其业绩。

张佩君在林其锋为上述五人开设户口后,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期间,未经该等人士授权而向该五个户口各汇入一笔由八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款项。款项转账至有关户口后,一笔相同金额的款项随即转账至张佩君于渣打银行所持的户口。

廉署调查发现,涉案的五张转账单均注明林其锋的姓名,以及其香港身份证号码。该五名户口持有人均对该等交易毫不知情,亦从来没有授权或同意林其锋或张佩君这样做。

案情透露,在计算林其锋季度佣金时,渣打银行被误导把相关交易金额包括在内。林其锋因此获发额外季度佣金共四千五百二十元。

渣打银行及金御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朗贤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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