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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期:2021-09-25 09:45:12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70 ℃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义乌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彭希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彭希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请托人苏某、吴某等人赠送的烟票和现金,共计价值22646元。2021年6月,彭希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协助执行员王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王剑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当事人谋取利益,先后3次违规收受龚某某赠送的现金及支付宝转账,共计人民币23000元。2021年6月,王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义乌市社会福利院原院长沈滨根私车公养的问题。2015年5月至6月,沈滨根违规使用义乌市社会福利院的公车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2000元。2021年6月,沈滨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义乌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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