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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廉署起诉女子承认使用虚假学历证明文件续领保险代理登记候判

日期:2022-07-28 17:45:11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823 ℃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使用虚假学历证明文件,续领保险代理登记。被告今日(7月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贾月萍,57岁,安盛金融有限公司(安盛)前保险代理,昨晚(7月27日)被落案起诉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及第159A条。她今日承认控罪。

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将案件押后至9月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现金保释。

案发时,所有保险代理均须向香港保险业联会(保联)登记及为其登记续期。根据保联的规例,保险代理必须完成中五或同等程度的教育。

案情透露,被告于2013年2月向安盛递交求职申请时,表示自己于1982年在内地一间中学毕业。她又透过安盛向保联提交看来由该校发出的毕业证书副本。被告完成保联登记后,同月加入安盛任职保险代理。

被告在保联的登记须于2018年12月中续期,她遂向保联提交另一份看来由另一间内地中学于1982年发出的毕业证书。由于该两份毕业证书显示的就读时间重叠,保联没有为被告的登记续期。

安盛其后要求被告就事件解释,她于是提交一封看来由内地一个教育部门发出的信件,证明被告于上述两间中学毕业,而该两间学校分别是夜校及日校。

安盛相信该信件的资料为真确,因而向保联提交该信件副本,保联其后为被告的登记续期。如安盛知悉该信件是虚假,便不会处理该信件及将它交予保联为被告的登记续期。

被告承认串谋其上线经理使用上述虚假信件。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保联及安盛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梁国栋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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