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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式拉面店贪污盗窃案三人判囚6至13个月

日期:2023-02-09 19:45:06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808 ℃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间日式拉面店多名前雇员串谋偷窃收银机内的现金收益共约19万元,并行贿受贿以纵容该挪用款项勾当。其中一名前总厨及两名前管理人员今日(2月9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6个月至13个月。

王盛达,34岁,佳伟餐饮有限公司(佳伟餐饮)前总厨,判入狱13个月;佳伟餐饮前店长吴伟涛及前部长林廷峯,同为29岁,则分别判囚7个月及6个月。

三人早前承认共10项罪名,即3项串谋盗窃,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及7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法官李俊文判刑时称,三名被告均违反诚信,王盛达身为总厨却主力谋划案件,罪责最大,判刑亦最重。

同案另外六名佳伟餐饮前雇员,年龄介乎23岁至43岁,早前认罪或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涉及共12项罪名,即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以及上述10 项控罪。

助理营运经理陈家泰、部长林颖思、高级厨师余凯麟及余世鸣,以及厨师吕健诚,早前分别被判处80小时或100小时社会服务令。侍应刘瑞莲则将于2月17日判刑。

佳伟餐饮案发时,经营「广岛霸吗拉面」及「风云丸」两个品牌多间日式拉面店。王盛达任职佳伟餐饮总厨,负责管理该两个品牌所有分店的厨房。根据佳伟餐饮政策,员工须将顾客的点餐输入一个电脑系统,并且不得向厨房员工口头「落单」。

案情透露,各被告参与勾当挪用公司款项,涉及不当处理现金券及顾客点餐,并行贿受贿以纵容盗窃「广岛霸吗拉面」将军澳分店及「风云丸」尖沙咀分店的现金收益共约19万元。

其中七名被告,即总厨王盛达、店长吴伟涛、部长林廷峯、高级厨师余凯麟和余世鸣、厨师吕健诚及侍应刘瑞莲,于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串谋偷窃「广岛霸吗拉面」将军澳分店收银机内的现金收益共逾15万元。

部长林廷峯分别向总厨王盛达及厨师吕健诚提供贿款6,000元及9,000元,以纵容该盗窃勾当及容许向厨房员工口头「落单」。

总厨王盛达、店长吴伟涛及部长林颖思三人又于2018年8月至11月期间,串谋偷窃「风云丸」尖沙咀分店收银机内的现金收益共逾34,000元。期间,助理营运经理陈家泰接受店长吴伟涛贿款4,000元,以纵容该盗窃勾当。

佳伟餐饮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检控官刘卓贤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张汶及罗冠驹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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