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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诉政府学生资助计划申请人涉嫌行贿

日期:2023-04-04 13:45:06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534 ℃

廉政公署昨日(4月3日)落案起诉一名专上学生资助计划申请人,涉嫌就其申请以500元行贿一名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办事处(学资处)职员。

Safia Kalsoom,20岁,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她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4月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2022年6月就修读耀中幼教学院高级文凭课程第二学年,向学资处递交专上学生资助计划申请资助。被告的申请获学资处初步批准,待其父母收入证明通过审查后,她会获得全额学费助学金逾80,000元。

学资处于2022年7月向被告发放第一期资助逾44,000元,并要求她提供由税务局发出有关其父母的收入记录。如被告未能提供有关收入记录,便须全数退还获发的资助。

学资处一名助理文书主任于2022年10月底收到被告一封信件,内附两份已填写的表格及一张500元纸币,有关表格应交予税务局以要求该局提供被告父母的收入记录。学资处接获汇报后将事件转介至廉署。

被告涉嫌于或约于2022年10月24日,向上述助理文书主任提供500元,以协助或促使其申请及不要求她退还已发放给她的资助。

学资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提醒市民,行贿公务员属严重罪行,切勿以行贿换取公务员的协助或优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七年及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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