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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诉食环署管工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涉嫌无故票控五人乱抛垃圾

日期:2026-08-04 17:02:28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2 ℃

廉政公署今日(8月4日)落案起诉一名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管工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控告他涉嫌无故票控五名市民乱抛垃圾,令他们被无理追讨罚款,甚至遭法庭通缉,部分人士被指称违法时根本不在香港。罗锐,41岁,被控共五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违反普通法。他已获准予保释,案件星期四(8月6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控方届时将申请转介案件至区域法院答辩。廉署早前接获食环署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被告干犯上述罪行。被告于案发时是食环署深水埗区环境卫生办事处辖下专责执法小队的管工,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淨及阻碍)条例》,向在公众地方乱抛垃圾及吐痰等违法人士,即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告票)。被票控人士如没有在指定期限内缴交定额罚款3,000元,食环署会向法庭申请签发命令顿促他们缴交罚款,甚至会由法庭签发通缉手令,将他们带往法庭以跟进惩罚。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间,在执行公职过程中,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先后发出五张告票,记录五名曾经被票控的人士涉嫌在公众地方再次乱抛垃圾,而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干犯该罪行,而有关告票亦没有妥为发给五人。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曾于2021年至2022年期间向该五名人士发告票,并涉嫌利用相关资料于案发期间再向五人发告票。由于五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票控,他们并没有按法例要求缴交罚款,并因而先后被法庭命令敦促缴交罚款或发出通缉令,其中一人更被拘捕及须往法庭应讯。食环署在内部调查发现有关违规行为后即时将个案转介廉署,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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