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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丰潭山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金毅锋贪污30余万元获刑6年

日期:2015-01-05 07:13:03 来源:正义网 热度:2226 ℃

通过先借后虚开发票冲抵的方式,宜丰县潭山镇供水公司经理金毅锋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伙同他人贪污国家专项资金382836.47元,近日,经江西省宜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金毅锋有期徒刑六年。

2008年至2009年期间,金毅锋担任潭山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潭山供水公司)经理期间,争得国家冰灾补助资金和管网改造资金70万元。资金到位后,金毅锋通过先借后虚开发票冲抵的形式,先后从国家专项资金中套出27.36万元,全部用于入股、买车及日常开支。

另外,金毅锋还伙同他人通过一家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过帐的形式,套取潭山供水公司管网改造资金109237.46元,套出后两人私分,金毅锋将个人分得的54180元用于个人开支。

鉴于金毅锋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退赃,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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