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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日期:2015-01-12 16:28:07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65 ℃

1.福州市闽侯县科技文体局副主任科员陈继强、县甘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俊建、县甘蔗街道办事处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詹丹、县文艺演出管理站站长姚万金、县畜牧渔业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干部范朝胜及陈超等6人,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收受业主礼金各300元;除詹丹外其余5人当天又接受业主的宴请。陈继强、姚万金、范朝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俊建、詹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超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同时,收缴6人的违纪所得。

2.南平市武夷山市上梅乡烟草站站长陈坤正为儿子大办生日酒席,违规收受礼金66340元。陈坤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所有违规收受的礼金。

3.宁德市福鼎市委台办副主任詹建忠(挂职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车私用。詹建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缴使用公车的相关费用。(福建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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