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1 15:11:32 来源:新华网 热度:1761 ℃
记者19日从海南省二中院获悉,海南省二中院日前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原局长符军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符军有期徒刑13年。
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11年至2014年,符军利用担任昌江县教育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管理昌江县教育系统的基建工程建设、教育设备采购、幼儿园食堂承包、中小学校服定制等事项过程中,为海南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企业以及方某等20人承接业务和获取工程项目款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505万元。
法庭审理认为,符军利用职务之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符军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为此,法庭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符军有期徒刑13年。赃款72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曲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德市委常委、副市长缪绍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8548890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