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村支书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索取他人财物获刑十一年

日期:2015-04-22 14:18:23 来源:正义网 热度:1905 ℃

    利用自己担任村支书的职务之便,借机骗取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还以为他人谋利为由,向他人索取财物。近日,经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邱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邱某在担任村支书协助政府从事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手段,将其妻子、父亲等7名近亲属列为改造对象上报,骗取国家农村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同时,邱某还以帮助获得深山移民和土坯房改造补助需要疏通关系或缴纳押金为由,索取他人财物2.97万元。2014年4月底,邱某因村民网上发帖实名举报而案发。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155213689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