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法律博客:学法律知识了解最新法律法规!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搜索

台交通部门前负责人郭瑶琪涉受贿被判8年定案

日期:2013-12-12 00:07:49 来源:中新网 热度:2804 ℃

郭瑶琪(资料图)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前“交通部长”郭瑶琪被控在台铁台北车站招标案中收受厂商2万美元贿款,今天(5日)再开庭,被判8年定案。

台北地检署当初依贪污罪起诉郭瑶琪。检方认为,南仁湖集团为抢标台北车站大楼整建营运及商场租标案,负责人李清波于2006年间,指示他人将2万美元装入茶叶罐,交给郭瑶琪。

法院一二审时都认为,郭瑶琪纵收2万美元,但未对招标案有具体指示或影响招标程序的行为,且南仁湖集团最后也未参与投标,认定郭瑶琪收款与职务并无构成对价,判她无罪。检方上诉后,高院在今年3月更一审认为收款与职务构成对价,改判有罪,被判8年、褫夺公权4年。

今天(5日)法院再开庭,郭瑶琪被判8年定案。

    郭瑶琪档案

    郭瑶琪(1956年3月13日-),生于台湾花莲,台湾行政官员与政治人物,曾任中国台湾地区交通部长。郭瑶琪喜好音乐,曾获桃园县少年组钢琴比赛冠军。毕业于国立成功大学都市计划学系,取得英国伦敦大学都市发展与新镇开发硕士,全国高等考试都市计划类科及格,为台湾工程界中少数从基层做起的女性主管。2013年12月6日,郭瑶琪因收贿罪被判8年监禁,成为台湾地区首位因贪污罪入狱的女部门负责人。

    曾任职务

    淡江大学都市设计暨环境规划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台湾省政府住宅及都市发展局工务员、帮工程司

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技正

台北市政府工务局科长兼资讯小组组长

台北市政府都市计划委员会简任技正

台北市政府工务局主任秘书

台北市政府国宅处首位女性处长

本站已累计被访问:92340271 次

蜀ICP备14005278号-5 川公网安备 51142402000126号

Copyright ©201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九品法律博客

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_ 中国法律法规科普-九品法律博客 网站地图 | 免责申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