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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天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居平家产777万 称经商收入多

日期:2013-12-23 00:17:54 来源:兰州晨报 热度:2925 ℃

天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居平

    12月14日,天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居平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庭审进入第二天。当日,史居平就公诉人指控其受贿的数额在法庭上基本予以认可,但对于公诉人高达474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指控,史居平矢口否认。

    逢年过节捞好处

    据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史居平在担任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局长职务期间,在逢年过节时,先后有多家单位或个人以不同的数额和方式,送给史居平好处和感谢费,先后收受他人礼金等共计人民币97.5万余元。对于检方的指控,史居平对于收受礼金的数额基本没有表示异议,但对于行贿人送礼之目的,史居平否认自己给其中的大部分人办理请托事项或对方未提出请托事项。

    古玩房产样样有

    公诉机关指控,案发后,办案人员曾在位于北京多家银行的保险柜中,查获大量金银珠宝古玩以及一些房产:保险柜中有大量的金条、金马、古玩、玉器、金银首饰、名表等珍贵物件,累计价值51万余元。史居平辩称,自己平时比较喜欢这些玉器古玩,其中一部分是自己的爷爷和父亲留下来的,也有自己从西安等地购买或朋友们赠送或交换的。

    局长“经商”特别忙

    当日庭审中,据相关部门调查,史居平自参加工作至今,其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额为777万余元,家庭支出63.8万元,其中合法收入268万元。史居平另拥有474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史居平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对此,史居平称,自己多年来工作期间入股与他人开矿、与他人合办商厦、与他人一起开酒店以及炒股等均有很多收入,具体数额“记不清了”。

    请求法庭从轻判

    庭审中,国家公诉人指控其涉嫌徇私枉法及收受贿赂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影响极坏。犯罪嫌疑人史居平及其辩护律师则辩称史居平行为不构成徇私枉法罪,并称其有自首情节,在公安战线工作多年,在打击犯罪方面有多次立功表现,案发后积极上缴资金560余万元,且史居平本人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请求法庭从轻处理,并批准保外就医。鉴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将提交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判。

    史居平简历

    史居平,男,1960年出生,汉族,甘肃省武山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原系天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曾任天水市安全局副局长。家住天水市秦州区盛世桃园2号楼5单元401室。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于2012年5月31日被逮捕。2012年12月31日被监视居住。现在解放军第十陆军医院住院治疗。

    1994年7月任天水市国家安全局办公室主任;

    1996年7月任天水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2000年8月任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2年2月任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秦城分局局长;

    2005年7月任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秦州分局局长;

    2010年4月任天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3月1日对史居平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立案侦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12年3月2日对史居平立案调查,同日采取“两规”措施。

    2012年5月31日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后检方在侦查过程中,又发现史居平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史居平现羁押于武威市古浪县看守所。

    2012年12月13日,原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武威市古浪县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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