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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茂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4-01-12 21:02:37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414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上饶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茂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茂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热衷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滥权妄为,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政绩观扭曲,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长期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为亲属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泄露、打探纪律审查应当保密的内容;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茂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茂荣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茂荣简历

李茂荣,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江西进贤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抚州市城市规划局、抚州市房产管理局、抚州市纪委、抚州市政府、上饶市政府等单位工作。

(江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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