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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委原书记万建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2026-06-18 15:02:29 来源:江西省纪委 热度:493 ℃

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共青城市委原书记万建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万建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组织原则缺失,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打探纪律审查尚未公开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万建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万建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九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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